1.舌癌的手术治疗
(1)原发灶的处理:
T1病例可做病灶外2cm以上楔状切除,直接拉拢缝合。
T1~T4病例,根据局部情况可行患侧舌大部或半舌切除直至全舌切除。舌癌侵犯口底者应连同口底一并切除。口咽受累者应做相应的扩大切除。下颌骨的处理,未侵犯口底应保存下颌骨;已侵犯口底,但未侵犯下颌骨舌侧粘膜者可行下颌骨槽形切除,以保留下颌骨的连续性(见下图);已侵犯下颌骨舌侧粘骨膜时,下颌骨不应保留(见下图)。舌缺损1/2以上时,应行同期舌再造术,以前臂游离皮瓣修复为佳。全舌缺损,用胸大肌肌皮瓣修复则更显丰满。
(2)颈淋巴结的处理:
由于舌癌的颈淋巴结转移率较高,除T1病例外,均应考虑同期行颈淋巴结清扫术。如已有颈淋巴结转移,须行“根治性颈淋巴结清扫术”;
对于颈淋巴结无转移患者(N0),由于隐匿转移发生率较高,并可以首先转移到颈深中组淋巴结,故应做“肩胛舌骨上清扫术”,或颈部预防性放射治疗。
2.牙龈癌的手术治疗
(1)原发灶的处理:
上牙龈癌,可行部分上颅骨切除术;已侵入上颌窦者应行全上颁骨切除术。
下牙龈癌可行部分下颁骨切除术或半侧或超半侧下颌骨切除术,具体切除范围视病变大小而定。
随着修复外科的进展,对于下颌骨的术后缺损现多主张一期修复。可选用经血管吻合的游离髂骨瓣、游离腓骨瓣、游离肩胛骨瓣等即刻修复缺损,恢复外观并利于以后应用种植体修复牙列缺损,恢复功能。
(2)颈部处理:
如已有颈淋巴结转移(N1~3),须行“根治性颈清扫术”。对于上牙龈癌若已有颈淋巴结转移则提示预后较差。
颈部淋巴结无转移者(N0)可以行肩胛舌骨上清扫术或严密观察。
3.唇癌的手术治疗
(1)原发灶的处理:
较小的唇癌可行局部“V”形切除,唇缺损小于1/3者,可直接拉拢缝合;
对于较大的病变,切除后缺损达1/2时,可用相对应唇瓣转入缺损区修复,二周后二期断蒂(见下图)。切除后缺损达2/3或全上/下唇时,可行剩余唇瓣滑行修复、鼻唇沟瓣或扇形瓣转移修复术(见下图)。
晚期唇癌可以波及颌骨、颏部、鼻底甚至颊部。切除后由于缺损很大,一般已不可能采用局部组织瓣修复只能采用游离皮瓣或肌皮瓣进行修复。
(2)颈部处理:
唇癌的颈淋巴结转移率不高,如已有颈淋巴结转移,须行“根治性颈清扫术”;
颈淋巴结无转移的病例(N0)多不采用“选择性颈清扫术”,原发灶较广泛时可行肩胛舌骨上清扫术。上唇癌有时移到耳前或腮腺淋巴结,此时应行保留面神经的腮腺全切除术。
4.硬腭癌的手术治疗
(1)原发灶的处理:
除早期硬腭癌未累及骨膜时可将肿物剥离外,肿瘤常累及硬腭骨膜、骨质或牙龈,需行“部分上颌骨切除术”;
晚期腭癌侵及软腭则需行“全硬腭、软腭切除术”。腭部较小的缺损可用腭瓣、舌瓣或颊粘膜瓣修复;稍大缺损可用帽状腱膜瓣修复;广泛缺损则一般只能采用“膺复体”将口腔与鼻腔隔开;
(2)颈部处理:
如已有颈淋巴结转移,须行根治性或改良根治性颈清扫术;
无颈淋巴结转移病例(N0)多不主张行选择性清扫术。
5.口底癌的手术治疗
(1)原发灶的处理:
鉴于口底癌易于早期侵及下颌舌侧牙龈及骨板,故在切除口底原发灶时,常需同时行下颌骨槽形或下颌骨部分切除,还应连同口底肌群及舌下腺一并去除。舌腹受侵者还应包括舌体部分切除。
口底切除后原则上应同期修复口底缺损,以消灭创面并保证舌的运动。除极小病灶切除后可将舌侧缘与龈颊粘膜直接缝合外,均应采用组织瓣移植修复口底。缺损限于前口底时双侧鼻唇沟皮瓣修复;较大缺损包括舌部分切除者可选用前臂游离皮瓣修复;伴下颌骨缺损时可用游离髂骨肌皮瓣或腓骨肌皮瓣修复。
(2)颈部处理:
口底癌的颈淋巴结转移率与舌癌相似,在40%左右。如已有颈淋巴结转移,须行根治性颈清扫术。
无颈部淋巴结转移的病例(N0),前口底癌可行双侧“肩胛舌骨上清扫术”;原发于后口底者较易侵犯颈深上淋巴结,应考虑一侧“肩胛舌骨上清扫术”。晚期口底癌颈部N0可行功能性颈清扫术。
6.颊粘膜癌的手术治疗
(1)原发灶的处理:
颊粘膜癌的手术切除应有足够的边界,一般在2.0cm以上;还要有足够的深度,即使早期病例,亦须切除深度包括粘膜下脂肪、筋膜层。如已侵及粘膜下者,切除深度必须超过肌层。肿瘤波及皮下者,应作洞穿性切除。累及颌骨时,应切除相应的上/下颌骨。
术后缺损需一期修复。切除面积不大,未超过肌层的浅表性缺损,可游离植皮或邻近粘膜瓣转移修复。超过肌层的缺损可选用颏下皮瓣、前额岛状皮瓣或前臂游离皮瓣修复。洞穿性缺损可用前臂游离皮瓣折叠,或胸大肌肌皮瓣瓦合修复。
(2)颈部处理:
如已有颈淋巴结转移,须行根治性或改良根治性颈清扫术;
无颈淋巴结转移病例(N0)可行肩胛舌骨上清扫术。